浙江天台旧城改造委员会原主任受贿18万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3月23日01:25 正义网-检察日报

  本报讯(通讯员 王纯坚) 浙江省天台县旧城改造委员会原主任曹公源受贿案,由天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,3月15日,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。

  据检察机关指控:1999年至2006年间,曹公源利用担任天台县集团公司总经理、县拆迁办主任、旧城改造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之便,先后收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归案后,曹公源能够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。据悉,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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